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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迹之大荒祭

作者:萧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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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抽丝(下)

第四十四章 抽丝(下)

文云也不客气,接过来一口饮尽,然后苦笑了一声,道:“我这辈子真的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荒人。”
文云看了他一眼,面上露出几分关心之色,轻声道:“大人……”
文云劝道:“大人你想开些,这些只是一时疲累,日后这些人能帮我们做的事,远比我们今天的疲累要多得多。”
※※※
远远的,还能够听到一点那些荒族人特有的大嗓门所说的话语声,他们的声音低沉沙哑,说的人族话磕磕绊绊,但这一切都丝毫不能掩盖他们的喜悦之情。
文云站了起来,道:“知道了,不过您请他们过来是有什么事么,有没有需要我去安排的?”
文云点了点头,过了一会后微笑道:“不管怎么说,送壮丁人口的事他们居然答应得这么痛快,果然,黑龟大人法眼无差。”
他们一身奢华,巨大的金链缠绕在他们的脖子上,每只手腕上佩戴了七八个金光闪耀的金镯,腰上也镶满了珍奇宝石的金腰带,甚至就连他们的靴子都和*图*书是金光闪闪的。
文云目瞪口呆,好半晌后才道:“好、好办法……”
黑夜里灯火明亮的大宅门口,一行身材高大的荒族人正走出门,而他的心腹文云则是满面笑容地跟他们走在一起,一直将他们送上了停在门口的那几辆异常奢华的、哪怕在圣城人族世家中都十分罕见的黄金马车上。
夜深了,与那片沉浸在一望无际黑暗中的大荒原不同,人族的圣城就像是不属于这个世界一般的存在,高墙上他们点燃了许多火把,在城池中许多街道上也是灯火明亮。
在内环之地中那个远比这里更为现代的地方,为了活命,和对抗那些从不在外界出现的恐怖魔兽,人们都需要学会更多的本领才能活下来。
“那老家伙早就成精了。”季候笑了笑,夸了那位老乌龟大人一下,然后又对文云道,“今天你辛苦了,待会可以先去休息一下。不过明天一早,你还得早起,然后帮我去约请老龙和夏侯两个人过来,我有事跟他www•hetushu.com.com们谈。”
圣城里季氏大宅中,高楼书房的门被推开,一脸倦容的季候走了进来,他摇晃着脑袋,活动着手臂,看起来就像是刚刚打完了一场身心俱疲的大战。
在这个大多数人安然入睡的时候,还有一些沉默无声的人们仍然醒着,坚持着自己的职责,将黑暗挡在光明的外头。包括其中一部分战士,甚至投身于那片浩瀚的黑暗中,孤独地独行着。
殷河皱了皱眉,站在原地思索并等待了片刻,随即蹲下身子,轻轻将一侧耳朵贴到地面上。
夜有些冷,风吹过,寒意刺骨。
似乎是呻|吟声,带着几分惨烈,又夹杂着几分可怕而野蛮的笑声。
殷河慢慢地站了起来,盯着前方黑暗的深处,过了片刻后,他轻轻拔出了身边锋利的长刀,在夜色中悄无声息地朝前面声源处走去。
大荒原上的夜黑暗且冷清,四下一片黑暗茫茫,只有夜空中几点高悬天际的星光,为人间带来了一些微不足道的星光。
和-图-书如此多的黄金挂在躯体上,换做是普通的人族大概都吃不消这份重量,但是对天生体质强壮的荒族人来说,却是可以轻易地承受下来。于是他们肆无忌惮地炫耀着他们的财富,张扬得无法无天。
季候冷笑一声,道:“不必了,我叫他们过来,也是为了帮他们一把啊。”
这份豪奢,哪怕如季候这样的人族顶尖人物都很少看到过。
刚刚那一声惨叫声早已不知所踪,看着这沉寂的荒郊野外,似乎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幽影重重,在黑暗中浮动着,让人有些恍惚、畏惧。
这些荒人正是白马部落的首领们,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就是部落中的贵族世家,他们头戴传统习俗中的白色头巾,一身白衣是白马部落的传统服饰,但除此之外,他们身上就再也没有任何一点与荒族人有关的东西了。
大地很安静,似乎没有什么声息,但是大地同样也很诚实,在殷河仔细并异常耐心地聆听后,终于有一点异样的声音,细微地从某个方向www.hetushu•com•com传了过来。
约莫一盏茶时间后,文云敲响了书房的门,然后走了进来。
下边,文云好不容易总算送走了这些位“金光闪闪”的大爷,在他转身的时候,哪怕隔了这么远,季候都能看到自己这位心腹手下脸上的笑容陡然消失,一张脸好像突然就这么垮了下来,一副生无可恋般的疲倦样子。
季候“哼”了一声,嘴角浮起一丝微笑,道:“那两个老家伙现在大概正为大祭司的那个命令头痛万分吧,那就让我来帮他们解决好了,五千金子三百个荒人,你看如何?”
文云吃了一惊,道:“什么?”
他站在窗边,看着那些在黑夜中卖弄着奢侈的白马部落的人,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不知怎么,季候突然心情好了起来,哈哈笑出声,然后把身子伸出窗口,在黑夜中对着文云挥了挥手,笑容满面。
季候摆摆手,道:“我没事,不过是有感而发几句牢骚罢了。现在这些白马部落的荒人,才是我们最喜欢的,尽管恶心死老子了,但https://www.hetushu•com•com还是要笑脸相对的。这些事,我知道。”
走到书桌边,倒了一杯水发现是冷的,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喝了一口,然后闭上眼睛长出了一口气。过了一会,他转身走到了那扇窗户边,推开窗扉向外看去。
文云也看到了这一幕,翻了个白眼,脸上露出无可奈何的样子,走了进来。
“谁说不是啊!”季候感慨地道,“我年轻的时候杀荒人,年纪大了劝荒人,跟荒人打了一辈子交道,还从未见过这样财迷的家伙,偏偏又打不得骂不得,哄着他们做事,比什么都累。”
已经坐回到书桌后的季候,笑呵呵地倒了一杯水,笑道:“来来来,夜深连水都是凉的,但还是喝一点续口气。”
“那是。”季候冷笑了一声,道:“一千斤金子,就足以收买三百条荒人壮汉的性命,真是好买卖啊。现在想想,老子以前年轻时,对着圣城发下重誓,然后出城死战,出生入死、刀山火海里折腾过来,每杀一个荒人脱一层皮,鬼门关里走一遭的情形,真的简直就像是一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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