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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1879

作者:草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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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声名鹊起 第三十一章 现代法医鼻祖?

第五卷 声名鹊起

第三十一章 现代法医鼻祖?

“哈哈,回来教书啊。”
“哈哈!”
没错,绝对是传奇!
越想越觉得不对,约翰顿时有些烦躁了。
“铃……”
“最后,作为一名狂热的侦探小说迷,我真诚的希望您能写出一本出色的侦探小说,当然,从一个外行人的角度提出建议仅供您参考,但是作为一名解剖学家、生理学家和外科医师,我非常乐意在您塑造这位福尔摩斯先生的过程中给予您所需的任何帮助,因为本人对于实用法医学同样有着非常精深的研究……”
虽然这篇《血字的研究》用上了自己的ABO血型理论,让福尔摩斯利用现场遗留血迹来找到凶手让他非常的高兴,但是同样让他郁闷的是,这位未来的柯南·道尔爵士竟然放弃了演绎法,而把主角的能力几乎都集中在了医学的证据上面——至少这一篇是如此。
“你被聘为讲师了?”
爽朗的一笑,约翰立刻解释道。
下意识的,约翰想起了上辈子前后买过的三套图书和杰瑞米·布雷特主要的英国电视剧。图书暂且不说,这部电视剧约翰就曾经在一周多的时间内看完了全部的四十一集!
听约翰这么一说,詹姆斯立刻瞪大了一双眼睛。虽说约翰是挺厉害的,不过这才刚刚拿到博士学位没几天吧?就成了讲师了?他属于那种家境不好但是非常努力的类型,平日里只顾得埋头和*图*书读书或者去实验室,很少关心其他的事情,因此对于约翰拿到博士学位后的事情还真是一无所知。
九月的第二个周三,一大早把自己收拾的利利索索的之后,约翰骑上自行车来到了柏林大学医学院。这个以普鲁士皇帝命名的医学院面积虽然不算太大,但是从柏林大学建校那天起至今已经有七十多年的历史了,正好赶上19世纪下半叶现代医学进步的开端,再加上柏林大学的特殊地位,不少德国医学史上的大牛都曾经在这里做过教师,留下了他们辉煌的名字……
眉头一挑,约翰和詹姆斯说了声就立刻往二楼走去。他掐着点儿来的,这会儿时间刚刚好,恐怕马上就要打铃上课了。
得到了约翰的确认之后,詹姆斯的表情变得越发古怪了起来。他年龄本来就比约翰大上不少,现在竟然又成了这小子的学生,这种强烈的反差实在是让他难受之极。
詹姆斯·科特是个二十五岁的美国人,是柏林大学医学院约翰认识的几十个美国人之一,大家的关系还算不错,此时他一脸惊讶的敲着约翰笑道:“你不是到夏洛特医院外科去了吗?今天怎么有空回来?”
不知不觉,约翰上第一节课的时间到了。
在数十名高年级医学生的目光注视下,约翰在门外深吸了一口气,大步走了进去。首m.hetushu.com.com先自然是在黑板上写下一行大字,然后约翰扭过头微微一笑道:“先生们,上午好!我是约翰·亨特拉尔副教授,本学期将负责教授你们外科学……”
提前两年写成这篇小说的恶果,一下子就体现出来了。
詹姆斯来德国之前曾经在奥尔良那边读过两医学院,学校的有两位教授都曾经在德国的大学读过书,因此在他看来,能成为柏林大学的讲师可是相当了不起的事情!
幸好就在这个时候铃声响了,有些尴尬的詹姆斯连忙进去找个位置坐了下来。
为了不让经典的福尔摩斯形象被柯南·道尔给毁掉,同时也是为了让自己喜欢的华生变得更“专业”一些,约翰不介意把自己脑袋里面那本《法医学》拿出来炫耀一下,同时也给福尔摩斯的侦探生涯增加更多的传奇色彩!
从今天开始,又加了一个!
“咦?约翰?”
詹姆斯眼见约翰和他一样停在一个教室门口不走了,顿时又是一怔,面色古怪地问道:“约翰……你不会是这个学期要教我们外科学吧?”
对于忙碌的约翰来说,不管他如何的喜欢福尔摩斯这个虚构的人物,道尔的来信终究也只是生活中微不足道的一点调剂而已,回过信之后很快就不再理会了。有了那么明显的提示之后,他相信那位先生应该可以写出让人满意的名和图书侦探来。
呵呵一笑,约翰点了点头应道。
想到得意之处约翰哈哈一笑,干脆在这封已经长达八页纸的信后面又加上了一句:“道尔先生,我本人对您的这篇小说确实非常感兴趣,如果有机会来柏林,或者我将来有机会去英国的话,非常期待能够见上您一面……”
“难道这就是蝴蝶效应?”
“嘿嘿嘿……”
“嗯,外科学和生理学。”
“不行,决不能让他这么把福尔摩斯给毁了!”
亨特拉尔先生的办公室里,传出了一阵毫无意义的奇怪笑声。
……
那样的话,原版的福尔摩斯还会出现么?
约翰扭头一瞧,是个熟人。
就在外科学副教授心潮澎湃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大爱啊!
对于一位福尔摩斯迷来说,这种幸福感实在是太爽了!
现实的法医从小说中学习技术,是不是很过瘾?很传奇?
“……总的来说,您对血型的理解没有问题,我认为这样写是非常合适的。但是关于写作的方式,我个人不太喜欢这种平铺直叙的写法,我认为您可以考虑一下从第三者的角度来描述侦探的工作,比如可以给侦探先生安排一个助手您觉得如何?这个助手的身份可以是一名医师,他可以帮助侦探先生解决许多医学上的问题!”
不过自己乐了好一会儿之后,约翰突然想起一件事情,hetushu.com.com连忙翻开小说重新看了一遍。看完之后,约翰皱起了眉头。
“……关于角色上面恕我冒昧,在我看来这位福尔摩斯和其他侦探小说中的主角并无区别,死板、固执,并没有太多的个人特色。因此我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想法,而且也很贴近您描述的科学侦探形象,那就是如果他是一个从细节角度可以推断出许多事实的观察家,您觉得如何?比如说他见到自己的助手第一眼时,开口就是‘我看得出来,你到过阿富汗’,是不是更加的有趣?”
验证再三之后,约翰终于可以确定了这封信的作者确实是那位柯南·道尔,这篇《A Study in Scarlet》也确实是那篇《血字的研究》,因为小说的主角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
把整篇《血字的研究》翻看了两遍之后,约翰美滋滋的想道:“没想到一篇ABO血型的论文不光是让福尔摩斯提前两年出现,还让柯南·道尔把《血字的研究》这篇小说的破案要点就给换了,哈哈!”
“算是吧……马上上课了,赶紧上去吧!”
这篇小说中的福尔摩斯是一个传统的英国绅士,侦破案件也是循规蹈矩的寻找线索,然后利用一些化学和医学知识来进行推断,可以说和约翰记忆中的那篇《血字的研究》完全就是两回事!
拳头狠狠的一砸桌面,约翰的表情此时甚至有hetushu.com.com点儿“咬牙切齿”的意思了。
没有了华生,没有了经典的“我看得出来,你到过阿富汗”的开局,没有了那个性格古怪的侦探,这还是《福尔摩斯》吗?
微微眯起双眼,约翰站在教学楼门口打量着来去的人群。
想到这里约翰再也忍耐不住,立刻拿着笔写了起来:“亲爱的道尔先生,今天收到了您的来信后非常高兴,因为我本人和您一样,除了医师的身份之外同样是一位侦探小说的爱好者……”
一想到如果这篇小说发表了之后,经典的福尔摩斯形象将再也不会出现,约翰就想伸手把这篇小说给撕了!当初柯南·道尔的第一篇福尔摩斯小说被几经退稿,但是看完手中这一篇之后,约翰相信它要想出版就不会有哪么难了。毕竟血型理论现在依然在极少数的人群之中传播,大众根本听都没听过,如果出版商确认有这么回事儿的话这篇小说被录用的几率会非常大……人们对新奇的东西都很感兴趣,每个时代都一样的。
如果约翰把《法医学》教材上的内容都写给柯南·道尔,由他把这些东西融入到小说中去的话,那么将来随着《福尔摩斯》在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或许几十上百年之后,这位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医师就将成为现代法医学的鼻祖之一了!
“这怎么行?!”
在整封信的最后,约翰毫不谦虚的给自己安上了众多的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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