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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风

作者:小狐濡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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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第四十八章

他彼此还未想过要亲自手刃吴王。他觉得杀王这种事,当是王对王,当是假王之手,而他,只是需要将萧焉救出来,剩下的复仇,便都交给萧焉。
这个青铜鼎大大地吊起了吴王的胃口。从方才那些文士细细辨别出的可读的部分来看,秦朝一统天下、短命而亡,楚汉相争、霸王绝路乌江,三国争霸、南北裂国等朝代更迭的大势,无一不已应谶。
所有的凄厉叫喊和昔日画面狂风骤雨一般涌入他的头颅中,自己死前痛苦的挣扎与哀求,兄嫂的泪水,父母紧闭的双眼,百年李氏族宅上的冲天火光……
萧焉不是厉害吗?不是从小就被族中人认为是他萧子安所难以比肩的吗?明明他才是兄长,可那萧练儿眼中对他却从来没有半分尊重。还有杀子之仇——他的那个孩儿,好端端地怎么就在他与萧练儿争权间就死了?若非萧练儿下的毒手,又还能有谁?!
“把这个谋杀王上的阴间人拖出去!悬于城楼曝晒三天,警醒世人!”
他没能来得及想这是谁的心脏。那血手向后抽出,他仆到在地。吴王死了,所有人开始尖叫,尖叫声汇成一股潮水,一道冲天的烟火,提醒杨燈的兵浩浩荡荡冲入宫中。
去往宫殿的路他已经不大记得,所幸沿途都是在屋檐下,并无阳光直射。指尖虽然有微细的痛,一时半刻却不会有什么明显的变化。他耳力敏锐,道路两侧一些隐蔽的声音都随风灌入他的耳中。
李柔风知晓,虽然杨燈没有兵符,整座建康城中的军队,却都已经秣马厉兵,天戈和-图-书直指吴王宫门。
李柔风下车,车外有内侍为他引路。吴王王宫就是过去萧焉曾居住过的宫殿,他来过一次,但并不感兴趣。在宫门口他被细细地搜了身,除了身上衣物,什么都不许有。只不过他本来除了一袭布衣,一根发带,随身上下也并无他物。
“殿下,老臣倒是识得一人,精通六书与甲骨文字,三代以降,古文字莫不能读。”
他萧子安和萧焉,到底谁才是天命之人?倘若是他,他现下就去把萧焉给杀了。一个伪称天命之人,岂不是和蜉蝣一样不值一提?倘若是萧焉,那么他就要在萧焉的眼前登上帝位,他要逆天给萧焉看!
他留着萧焉不死。他就是要过足了这个让所恨之人成为他的阶下囚的瘾。
吴王萧子安,此刻正在宫中,绕着一个青铜鼎踱步,身边坐着老太尉等几名朝中威望甚重的公卿,还站着好些个长袍黑髯的文士在交头接耳地商议。
几名文士一时语塞。不识得,最后算到大魏国运的一段,他们确实不识得。
“长兄殁,幼弟兴……”
她已经昏迷十来天了。虽然脸颊和身子是一日一日地滋润了起来,火焰也健旺了许多,但仍没有醒来的迹象。杨燈派来的大夫瞧过,说是头被撞伤,得待淤血渐化,才能醒过来。
为何一定要靠萧焉去复仇呢?
他为何还需要依赖萧焉。
吴王却丝毫不理睬他的辩解,道:“既是两千年国运,岂不是正好算到咱们现在?也不用你们全部都识得,最后几个字,难道也不识得?”
吴王尚未来和*图*书得及理解这六个字,他呆滞地发现,他的胸前长出了一只血手,血手的指甲极长极尖利,银亮闪光,殷红的浓稠的血自指甲上滴下去,一颗鲜活的血肉在那只手中颤巍巍地跳动。
这几个字,吴王相信李柔风也会如此做。
数日之前,听闻有淘金者在江中挖到了一个青铜鼎,鼎上刻的不是金文(即钟鼎文),却是更早时期的甲骨卜辞。这青铜鼎很快流传到了建康城里的士族手中,几番鉴别,确认是殷商时期的古物不错。千年前的古物固然珍贵,其上的文字,看上去竟都是谶语,说的是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预言。士族不敢怠慢,立即献入宫中。
李柔风不知道,她是不是并不想醒过来。
“你们都算孤朝中最有学识的人了,竟然连这青铜鼎上的甲骨卜辞都认不全?”
几名文士顿时安静了下来,一个个面红耳赤。其中一名年长的分辩道:“殿下,从这青铜鼎上记载的时间看,当是‘盘庚迁殷’之后,卜官推算出来的两千年国运。但盘庚迁殷乃是一千八百多年前的事,那时候的甲骨卜辞流传下来的本就不多,我们哪能全部识得?”
而他,成也得成,不成,也得成。
六书与古文字形声韵义,他对答如流。问为何年纪轻轻,懂得这些,答曰家中以盗墓为生。问从何处来,答曰旧时乃江北人氏,战乱中流亡江南。又问如何与抱鸡娘娘相识,答曰于鬼市上被抱鸡娘娘所救。
他是他们澂州李氏唯一“活”下来的人,这件事理应由他来做。他过去把和*图*书自己看做什么呢?看做萧焉羽翼之下庇佑的一只雀鸟,他从未把自己看做过独立于萧焉之外的存在。他虽从不曾向萧焉下拜,甚至无视世俗礼仪与君臣之别与萧焉平起平坐,但内心底处,他没把自己当做过一个独立的人。
李柔风敛了眉眼,扬起头颅,淡然地跟随身边的内侍往前走。
但在地底硐天中,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他的心已经开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老太尉道:“此人听说和殿下也有过一面之缘,便是抱鸡娘娘在冯总管过世之后,新嫁的那位李三郎。”
这件事情他自与范宝月见过面之后便开始在心中谋划,过去谋划那件事,只是为了在必要时接近吴王,倘若实在找不到萧焉,最后一搏,便是逼迫吴王把萧焉交出来。
他俯下身来吻了吻抱鸡娘娘颜色仍然浅淡的嘴唇:“你活着,我就活着。”
所以他要留着萧焉,让萧焉尝尝眼睁睁看着身边亲友爱人一个一个死去的滋味,要让他亲眼看着自己最心爱的儿子苦苦挣扎之后死在自己眼前的滋味,要让他尝一尝他这种地位的人难以尝到的绝望的滋味。他自认是个好兄长,他为族弟萧焉亲手献上丰盛的筵席,全天下的种种饕餮,人世间的样样滋味,他都慷慨大方地送给族弟亲口尝一尝。
竟是个俊秀小郎。听说是抱鸡娘娘从鬼市上买回来的?别瞎说,我听御史大人说这小郎擅识古物,什么旧物儿,被他一摸,准能摸出年代来,这回是太尉大人荐进来的。那这次为殿下鉴了青铜鼎,多半是要飞黄和图书腾达了。也是——那抱鸡娘娘,死了冯时,竟又捡了个大便宜。啧,三嫁之女,给我我都嫌脏,待这小郎讨了吴王殿下欢心,要什么美人没有……
他摸着青铜鼎,向吴王说:“……三年之后,大魏亡,新帝定江山,天下太平,河清海晏。”
吴王在殿内候着他,其他公卿和文士也都在。内侍出声提点,他向吴王行了大礼。吴王并不多言,示意文士出题试他。
李柔风得到传唤时,向马车中的阿春施了一礼,阿春忙站起来,笨拙地学着他的样子也向他施礼。他拜托阿春照顾抱鸡娘娘和老宅中的小丁宝,而马车的不远处,便装紧盯着这辆马车的,是杨燈的亲兵。
终于考问到青铜鼎,这又怎么难得倒他。毕竟这鼎的模样,都是他一刀一刀在竹片上刻出;一个一个的甲骨卜辞,也都是他一个字一个字细细斟酌,再极精微地镌刻到竹片上去的。他一遍遍地摸过竹片,确信没有毫厘的不爽;青铜鼎造出来之后,他也一寸一寸地用他那敏锐的食指摸过,确认和他设计中的一模一样。他教铁匠道士如何做旧,这种事情他过去认真学来,是为了自己辨真假,孰料如今他竟真去做赝品。
“没用的东西!”吴王怫然甩袖。
此时无人去细想杨燈为何恰好骠骑将军的铠甲明晃晃着身,他雪亮的刀锋已经指向了乌发为霜的李柔风:
是吴王,亲口下令杀了他的父母,杀了他的至亲兄长,杀了他的族人,也毁了他们的李氏族宅。
城外捉拿萧焉,剿灭接应澂军,本就是杨燈的私下行动,倘若让多m•hetushu.com.com疑的吴王知晓,杨燈只有死路一条。
“新帝?”吴王逼近一步,急迫问道,“新帝为谁?鼎上可有谶言?”
明明知道看了也看不懂,吴王却还是好奇地低下头,去看他指尖下面的文字。每一个他们看不懂的文字,李柔风都会娓娓道来,指出这些象形文字的释义,令他们心服口服。
他可以做到的。
但他是澂州李冰啊,他几乎已经忘了,他只记得自己是柔风。
两汉以来,谶纬之学十分流行。尤其是大魏衰败、群雄并起之后,屡被大魏皇帝禁止的谶纬之书忽又死而复生。通明先生所得到的图谶,便预言了大魏的改朝换代,只是那图谶提到“亡魏必萧”之后便戛然而止。
“有。”李柔风低声道,指尖划过鼎上弯曲的铭文,起笔圆,收笔尖,商王盘庚时期的文字,他模仿得非常好。
他的这些话,半真半假,真伪难辨,又曾在那些漫长的夜晚里,被他演练过无数次,无需思考,天衣无缝。
然而此刻出现在李柔风脑海中的,却是兄长的那一双眼睛,仇恨,怨愤,不甘……他在杨燈身上看得清清楚楚的那个厉鬼。
吴王扬眉,见是老太尉,问:“何人?”
李柔风知晓,他此去吴王宫中,是一条绝路,却也不是一条绝路。
可偏偏到了最后一段,里面有几个紧要之字,这几个文士都不识得。
萧子安心痒痒。他毫不怀疑这“亡魏必萧”的“萧”指的就是兰陵萧氏,然而究竟是哪个“萧”呢?是他萧子安,还是那个从小就和他作对的萧练儿?他迫切地想知道。
此刻,杨燈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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