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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陪着你,过完这一生

作者:林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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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就算世界没有童话,我们至少还有骨气

Chapter 1 就算世界没有童话,我们至少还有骨气

很多年以后,当我还是一个人在这座城市孤身奋斗时,我才彻底清醒。在这个看似井然有序的世界里,爱情就是上天创造出来的唯一的例外。爱情不是被动的等待,而是主动的寻找。
百年难遇的情况今天让我全部遇到了,我真的没有撞鬼吗?
我得意地笑了笑,盘腿坐在沙发上,顾西西?看名字应该是个男的,但可能不是真名,也像我一样都是笔名。
我以为凭着这么多年彼此之间的默契,他一定能明白我愤怒的原因并适可而止。但事实证明我错了,我高估了他的理解能力,也高估了自己的想象力。
我尖叫一声,第一反应是—地震了!
他越是表现出对那本书的珍爱,越是对我大喊大叫,我心里就越是甜蜜。
这时我才注意到他的身边原来坐着一个如此漂亮的女人—优雅,高贵,外表看来仿佛和这个世界绝缘。但她一开口,我便收起了崇拜的目光。
我把房门关上之前,问了他一句话:“你知道我是谁吗?”
紧接着脑中灵光一闪,想到上大学时同宿舍的闺密曾经和我说过:“你别看那些男生外表看起来阳光帅气又可爱,其实上啊……事实上啊……”
没错,我就是一个从来都没有谈过恋爱的言情小说作家,而且还是一个已经过了气、被大众遗忘了的言情小说作家。在写完了一部极为煽情且矫情的悲情小说后,我便告知自己的策划编辑:“我要写一部黑暗系的推理题材小说!”
我蓬头垢面地冲出家门,穿着一身湿漉漉脏兮兮的睡衣,一只脚的拖鞋还没来得及穿上,而且一边跑一边大喊着:“地震啦!地震啦!”
这时,左凡柯已经冲好了咖啡,走到我的面前。
快递小哥耸了耸肩:“请问您是伍月吧?”
在我还能理性地控制自己的情绪时,便仓皇逃出了左凡柯的家。之所以说是逃出来的,原因在于我临走之前他很热情地极力挽留我:“你怎么了?看你脸色不太好,要不要送你去医院?”
一进入他的家,我就惊呆了。灯光闪烁,富丽堂皇。不过就是个睡觉的地方罢了,有必要装饰得这么隆重吗?
一个男人俊美的脸一点点出现在我的面前,他一身深色的休闲服,头发是褐色的,在阳关的照射下熠熠生辉。
我坐在门口,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的智商进行评估。但后来我发现,不论我的智商到底是多少,我现在干坐着是一点用都没有的。于是我打起精神,准备乘电梯下楼找物业帮忙。虽然物业的工作人员平时总是以忙为借口推掉了业主的一件件急事,不过“出事找物业”这个根深蒂固的想法和“有事就打110”一样,处于绝望中的人总是愿意试试才甘心。
我“腾”地一下站起来,狠狠地盯着他看,什么话也不说。
爱情不是手中沙,是掌上花。
等待的时间总是显得尤为漫长。虽然是夏天,但晚上的气温仍然不算很高。我坐在房门口的台阶上,抱紧双臂,陷入了发呆状。
我在几十米开外的一家加油站再次看到了那辆熟悉的轿车,我浑身的血液都沸腾了,急不可耐地过去,打算和对方理论一番。
“这个……唔,也不全是,市场这个东西,不好说。但你……”
在一冷一热之间,我的神志彻底清醒了。神志清醒了,眼神似乎也变好了。
俗话说“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在现如今的信息时代,变化都是以秒来计算的,后浪尚且你争我夺,前浪恐怕早已被人们遗忘在几千米深的海底了吧!
他表现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看着我不禁连连点头。
“不知道从哪儿跑出来一个疯丫头,说什么地震了,是咱家装修动静太大吓着她了吗?”
“我都说了,我忘带钥匙了。而且我奶奶刚才也出门了,现在家里一个人都没有了……到现在,我连晚饭都没有吃,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
你们不会懂得我的感受的,否则就不会几次三番给我打邀请电话了。
我只能这样想,否则生活还怎么继续下去?
走到一处油漆味儿很浓的玄关处时,我看到一个和整间屋子的风格不是很一致的书柜。上面摆放着的那些书都是青春期的少女们才爱看的,难道这个大男人心理变态?
当年我的第一部小说《爱情游戏》畅销时,他恨不得天天把我捧在手心里,他说我是出版公司的“一姐”。但是好景不长,待我的第二部小说在上市后遭遇滑铁卢时,我才明白远比人心的善变更加可怕的是人生的善变。
一分钟后,我看到几个人陆陆续续地笑了,然后该干吗继续干吗,而我尴尬地傻在了原地。
经过一番折腾,我早就把文学社的事情忘记得一干二净了。买了一个新手机回家后,我睡了一个舒舒服服的午觉,起床吃了顿美滋滋的晚餐,便坐在电脑桌前开始了漫长叹气之旅。
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大的男孩子,冲着屋里喊:“哥,你快出来!”
我心花怒放,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我的邻居中竟然有一个自己的铁杆粉丝,而且这个铁粉还是一个像网球王子一般的阳光少年。我陶醉在今后美好生活的宏伟想象中,一不小心就两眼迷离,口水流了三尺。
幸亏那是一个夏天,我不至于坐在家门口被冻得瑟瑟发抖;幸亏早上跑出家门前喝了几口牛奶,不至于饥肠辘辘。
我刚转过身,左拉的哥哥竟然拉住了我的胳膊,温柔地问:“你好,你也是住在这里的吗?我是新搬来的,我叫左凡柯,我弟弟刚才不礼貌,你别介意。”
在极度恐惧的情况下,人总是会出于本能反应做出一些不可思议的应急举动来。
眼下,他终于笑够了,咳嗽也止住了:“你说,你是不是疯了?言情小说那点逻辑结构你还弄不清楚,竟然还打起推理小说的主意。我劝你啊,尽快转行算了,别在这个行业祸害读者了!”
阿暄从他的钱包里拿出好几张百元大钞,塞到了我的手里,连同我的破手机一起。
作为一个职业作家,我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的脑细胞可以浪费在构思谎言上,当然,兴许会有人说就因为是作家,所以谎言是可以信手拈来。但那天我还是在心里默默地发了个誓,今后即使是死在残酷的现实中,也绝不能苟活在温柔的谎言里。
和-图-书我怒吼了一声,转身扶起自行车就要去追那辆轿车,我一定要跟他讨一个说法!
看着它破烂不堪的样子,我的心都碎掉了。再被这风一吹,什么都不剩了。
或许在梦里,我可以找到一个合理的答案……
楼上?我咬着手指头思索了一会儿,我的楼上住着一对新婚夫妻,他们上个星期就去国外度蜜月了,难道是提前回来了?
只能说,人处于极度饥饿状态时,脑袋是会短路的。我好像暂时失忆了一般,忘记了早上发生的糗事,忘记了我拥有的是一张十七楼居民的身份卡。
下楼时,他几次把目光投向我家的方向,直到墙壁阻挡了视线,才快步走来,掏出钥匙开门。
作为一个过气作家,最害怕的事情就是参加各种各样的文学研讨会,因为那样只会一次又一次地提醒我:过去的自己有多么辉煌,更衬托出现在的自己有多么落魄。
我拿起最上面的一本书,逐个往下翻看,最后竟然在那堆书中发现了我当年的滑铁卢之作—印有笔名“露珠”的《爱情小说》。

糟糕的外出

对方不等我说完就挂了电话,我惆怅地坐在床上,不一会儿手机短信就来了,上面写着:云翔茶馆,203。
我点点头。
女人呵呵干笑了几声:“你还真是执着!”
他打开手中的盒子给我看,但楼道里漆黑一片,我什么也看不见,但我闻到了比萨上浓浓的培根味道。对于一个从早到晚只喝了一杯牛奶的人来说,这无疑是在考验人性的弱点。
我本着不浪费的原则,把它们捆在一起,做成了简易的凳子。没想到,卖不出去的书做成凳子却刚刚好,这真的是很讽刺。
我缓了口气,接着说:“我现在也算是看明白了,你的眼光也不行了,连读者的喜好都把握不住了,我劝你也趁早转行吧,省得祸害更多的作者!对了,最后通知你一件事—我要和你解约!”
正是因为那次彻头彻尾的失败,让这位远近闻名的金牌策划编辑刘明—人称外号“刘大肚”—彻底抛弃了我。
那是我活了二十多年以来第一次产生这种消极极端的想法,我想我的情绪之所以低落到了极点,和左凡柯有着密切的关系,只是那时的我没有察觉到罢了。
“原来如此。”他终于想通了,凶手是想制造一个意外的火灾事故现场,自己可绝对不能上了他们的圈套!
至今为止,还有一大堆从印刷公司运来的书稿存放在我的书房里。我没办法处理它们,便把所有亲戚朋友的联系方式找出来,给他们每人寄去了十本,还装模作样地签上了我的大名。但就算这样,家里仍然还有一大部分的富余。
他看看书,又看看我,点头说:“对呀,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美工画的封面人物?”
接电话的是刘大肚的美女助理,她说刘大肚去巴厘岛旅游了,半个月之后才能回来。
通过那件事,我彻底明白,美好的人生是不能掺杂谎言的。因为你说了一个谎,就要说无数个谎来圆。
为了避免尴尬,这中间我一直都用碎发挡住我的面容,不让他一睹庐山真面目。不过我想,他可能对我长什么样子也完全不好奇。
在左凡柯家的客厅里,矗立着两根高耸的柱子,从地面一直延伸到天花板。
“嗯,没什么事,就是听说有新邻居要来,我来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不过现在看来,好像不需要我哈!那我先走了,有事你们可以来找我帮忙,有帮得上的,我一定义不容辞。”说着,我斜着身子,一步步往楼上挪着。
“您好,我是彩虹文学社的社长,前几次邀请您来参加研讨会您都没能来,所以这次希望您……”
我点点头,才发现这是在电话里,便勉强地答应了一声。
我把沾满泥污的手机捧到他们面前:“你们的车把我的手机压碎了,我一路追到了这里。”
我有些害羞起来,在我生活的圈子里很少有机会能够看到这样的帅哥。有一点要说明的是,我虽然贪慕美色,但我并不是一个花痴。对于任何赏心悦目的人和事,我都是看看就好,绝不动手。
“等等!”
李警官端着下巴,认真思考着。他眼光扫向地面时,突然发现地板上有一个深褐色的盒子。他倒退几步,怀疑里面是炸弹。
我拼命摇头:“不认识,不认识,不认识。”
我不敢相信,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更加无法欺骗自己的心。原来我心目中玉树临风、温文儒雅的师哥和师弟,都不喜欢女人!
左凡柯摇摇头。
我立马来了精神,迅速站起来,惊恐万分地后退了几步。
我每天起床后习惯空腹喝一杯纯牛奶,原本是为了身体健康,到最后竟演化成了强迫症,一天不喝就浑身难受。
但对于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文艺青年的我来说,名誉比金钱更加重要。有了名誉,金钱也会不请自来。
越是靠近那里,我就越是紧张。仔细想一想,我好像很久都没有主动同陌生人说过话了,时间久到我自己都忘记了有多久。
不得不说,这个现实有点让我难以接受,我想上天一定是听到了我刚才真诚的誓言。
想到这一点,我赶紧摇摇头,告诉自己不可以这样做,对于作家来说,名誉最重要,其他一切都是浮云。大不了我就等到晚上,等他们都离开了再下楼。
只听见安全通道处有拖沓的皮鞋声,紧接着一个黑色的身影缓缓走了上来。
在我准备下楼时又一个“晴天霹雳”把我雷得外焦里嫩—公寓竟然停电了!
我迷迷糊糊地坐起来,被电话那头庄严的男声吓住了:“您好,请问您是露珠小姐吗?”
他迷茫地看着我问:“粉丝?什么是粉丝?”
正在创作中的新书,我给它取名为“雨夜刑侦录”,因为凶案发生在下着瓢泼大雨的夜晚。
我在心里抱怨他们用钱践踏我的尊严,有钱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后来我仔细地想了想,有钱确实是挺了不起的。
听到我的这个决定,刘大肚就抱着他的啤酒肚抽笑了起来,他油乎乎的手掌使劲儿拍着我的大腿:“你疯了吧?就你……就你这样的?别开玩笑了!”
十八楼的人还在,我明目张胆地从他们面前走过去,无疑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子。或许从今往后他们都会深深地记住我—一个和_图_书精神有点儿问题的过气女作家。
我一边说着,一边再次把手指按在了我的名字上。
阿暄和那个女人都一愣,而我在他们还没有发怒之前,便迅速地离开了。
我承认我一听见“左拉”这个名字时,我的笑神经莫名地活跃了,我差点儿没忍住要喷笑而出,便只好低下了头去,想要趁他们不注意时默默地转身走人,可想要脱身哪有那么容易。
“啊,你什么时候去的?去干什么了?”我问。
我心中特别委屈,一整天什么都没有做,还遭别人的嫌弃。遭别人的嫌弃也就罢了,起码要让我吃饱饭有力气还击啊!
我想,毕竟他是第一个发现我有写作才华的人,如果说我是千里马,那他就是我的第一个伯乐。而对于女人来说,任何事情的第一次都显得无比重要。
此刻的我挥舞着手臂,在空气中捶了几拳。
这对于我来说简直就是晴天霹雳,彻底改变了我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呵!拿给我看看。”男人对我说,并向我伸出手来。
见我抱着那本书,便蛮横地夺了过去,把咖啡杯摔在了茶几上:“我好心收留你,你就不能老实点?我告诉你,这间屋子里的东西不准你随便乱动!”
冲动真的是魔鬼啊!
过了好久,车窗才缓缓地摇下来。
送走快递小哥以后,我坐在沙发上,打开包装盒,发现里面全部都是形状各异的巧克力。
我那时满脑子都是比萨、可乐,并没有注意到他稍显可怜兮兮的小眼神。
我大笑着,想要化解掉这份浓浓的尴尬,想要他快点离开。
就在我距离那辆车子只有几米远的时候,它突然来了一个急转弯,超过前面几辆车后,就消失不见了。
急促的门铃声把我从那个紧张得令人窒息的梦中喊了回来,我披散着头发打开房门,愣怔地望着快递小哥送来的包装精美的深褐色盒子,问:“这是什么?”
我打了一个响指,自言自语道:“对了,打电话啊!”

唯一的粉丝竟然还是黑粉

“小姐,您还没有签名……”他说话的声音很没有底气,我听得不太清楚,也可能是楼下的动静太大了,我有些忽略了他的声音。听说,楼下这段时间要搬来一个新邻居。
我所面临的残酷的现实是:房门锁上了,而且,我没有带钥匙!
生平第一次发现被人训斥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
我只得敲开保安室大爷的窗户,这个话题我和他探讨了不止一次:“大爷,咱们小区的排水设施能不能好一点,究竟能不能好一点,到底能不能好一点?每次下过雨后都要耗时半个月的时间才能把水排干净,还让不让人活了!”
我当然没有看清他长什么样子,且不说头发太多阻挡了我的视线,就算我能动一动手指把头发撩开,我也不会那样做。我只希望这场闹剧快点结束,只希望这位善良的邻居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怎么了?不够?”阿暄一边说,一边又从钱包里抽出几张百元大钞,递到我面前。
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我和守门的老大爷达成了共识。
“不叫你真名叫你什么?你忘记爷爷去世之前说了些什么吗?”左拉的哥哥开始严肃地教训起他来。
“怎么了?你们都在笑什么?”从屋里走出来的男人问。
可能是应验了那句话:越想得到的东西就越是难以得到。
十七楼住着一位独身老太太,他一定是把她当成了我的奶奶。不过这件事情也不能怨他,毕竟是我先骗他的,苦果只能自己吃喽!
我接着问:“那你觉得她长得……漂亮吗?”
我扔下礼物盒,起身走进浴室洗澡。
我笑得嘴都快合不拢了。这一幕若是能让刘大肚亲眼看见那该多好!
我底气很足,把他给我的一千块钱一分为二,将剩下的五百块像天女散花一样扔到他们的面前,说:“我不是讹钱的,我这个手机只值五百块,剩下的钱还给你!对了,还有一句话我想提醒你以及你的女朋友,今天算你们幸运,轧到的只是一个手机,如果撞到了人还不停车的话,你们扔下的就是一条人命了!最后,麻烦你们经过积水的路段时,减速慢行好吗?”
我扔下自行车,跑过去,颤抖地把它捡起来。
我此刻的心情分外激动,看着站在吧台边为我冲咖啡的左凡柯,突然发现他整个人都闪闪发光了。
读到这里时,我被牛奶呛了一下,但我还是耐心看完了全文:“亲爱的作者朋友,您好!彩虹文学社本着为所有会员服务的宗旨,特送您此礼物,希望您吃得开心,玩得愉快,早日告别大姨妈!”
我捂着嘴恍然大悟,下一刻便羞愤得满脸通红。原来他们把此“大姨妈”误认为了彼“大姨妈”。古人常说:“祸从口出”,看来也不是全无道理的。
我之所以能够忍受寂寞孤独以及每天只吃泡面和外卖的生活,其实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我幻想着自己能够尽早写完这本书,等到将来小说一上市,挣到了大把大把的钞票时,我一定要把那些数都数不清的钱通通一股脑儿砸在刘大肚的头上,让他好好看看我这匹千里马是怎么再创辉煌的!
他只是被吓了一跳,向后靠了一下,转而又开怀大笑起来:“别怪我这么说,我是为你好,你要听人劝啊!先把工作放一放,找一个男朋友,谈个恋爱再说吧!”
所以说,这种会议能躲一次就躲一次。
在夏日的早晨,打扮好,骑上一辆崭新的自行车外出是一件多么开心的事情啊!
我不耐烦地转过头去,竟然在那一大摊污水中发现了我破碎的手机。
他这句话的杀伤力比直接说我丑到人神共愤还要厉害。
世界就这么小?绕了一圈又回到了原地?
我瞪了他一眼,在心中默默地嘀咕着这孩子忒没礼貌。但那时,我只能做着强烈的思想斗争,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好了,左拉,别闹了。”那位哥哥说。
后悔时,我开始自责,埋怨自己太没有良心,他帮过我不少,我不应该把事情做得太绝,不该硬生生地断了自己的后路。
趁着他去冲咖啡的工夫,我从凳子上站起来,左右转着,像参观动物园一样。
我扶着墙壁慢慢站起来,把头发胡乱整理了一下,质问道:“你瞎了吗?我像是大妈吗?有我这么年轻的大妈吗?”和图书
“早日告别大姨妈?什么意思?”
我站在漆黑一片的楼道里,捂住双耳,真希望第二天的太阳不要升起来,真希望此时此刻地球就可以毁灭。
“我还没有跟你道歉,这些天为了布置新家给你添麻烦了,你一定是住在楼下的吧?真是抱歉,刚才搬运工不小心把桌子摔在了地上,可能让你吓了一跳,没事,你放心,不是地震。”
“唉那谁,你不是住在楼下吗?那是十九楼!”
它已经碎得不成样子了,这可是我最近才在某宝上团购的一款新型手机,整整花掉了我五百块大洋,现在它就这样草草地宣告了它生命的终结。
生活总是这样,在给了你一个惊喜的同时,总要再给你泼上一盆凉水,让你不要太得意忘形。
叫“阿暄”的男人看了看我,转头对女人说:“你看她的样子,一定追了我们很远。为这点钱,不至于。”
但不得不说,生活有时还是很有温情|色彩的。就在我被刚刚那盆冷水冻得瑟瑟发抖时,它又及时朝我身上倒了一盆温热的开水。
他很慷慨地把手中仅剩的一块比萨放在我的手里:“你要是不介意的话,可以去我家等,毕竟我们以后就是邻居了嘛,我也肯定有需要你帮忙的地方。”
我等的就是这句话!虽然一个女孩子只身前往陌生男子家有些冒险,但谁让我饿得已经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呢?
是鬼的声音?不对,是人的声音。
“你还真相信她说的话?阿暄,这不知道是从哪里跑出来的人,随便拿了一个破手机就来讹钱,别信她!”
上学时,学习是主业,写作是副业,我没有对它抱什么太大的期望,它反而开出了一朵绚烂的蝴蝶花。后来,我把全部的心思放在写作上,我傻傻地相信只要付出就一定有回报。我对写作倾注了自己全部的心血,甚至牺牲掉了休闲娱乐的时间,可是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在我面前长成一棵无人问津的狗尾巴草。
我承认,我一点都不勇敢,尤其是在面临生死时。
绿灯、绿灯……一路都是绿灯。
刘大肚的抬头纹越来越深,他摇摇头,匪夷所思地问:“你是不是……”
可我那么想要忘记的事情,他却偏偏要我再次想起:“我是左凡柯,新搬来的,你真的一点儿印象都没有了?难道我们上午没有见过吗?真奇怪!”
我一愣,思索半天终于想了起来,“露珠”是我写第一本书时用的笔名。
我对着电脑键盘使劲地揉着自己的脑袋,学着小说中女人的样子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我一颗心总算放回了肚子里,想调|教出一个忠实的粉丝,果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连我都没有搞清楚的事情,李警官又怎么会知道呢?所以这些天以来,他都在毫无进展地忙碌着,其实也就是瞎忙。
他讽刺我也就罢了,竟然还因为笑得太大声而呛到自己,使劲咳嗽起来,这叫人怎么忍?
为了避免他再深究下去,我只能妥协:“哦,对,我想起来了,你就是新邻居啊!你好,你好,搬家搬完了吗?呵呵,我是……我本来想下楼打瓶酱油,没想到电梯突然抽风了,一路把我送到了十九楼,你说可笑不可笑!”
他笑着说:“你可真幽默!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住在你楼上的。”
我乘电梯到了十九楼,握住房门把手使劲儿向外拉扯,它却丝毫没有妥协的态度,反而是严丝合缝地贴在了墙壁上。
那种冰冷的态度瞬间将我拉回到了现实中,就在我准备拿出证物向他索赔时,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女人开口了:“这谁呀?怎么了?你有事?”
我努力打着圆场:“没关系,没关系,我不介意。那个,没事了吧?没事我就先走了。”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的人生跌入了谷底,有家不能回,有楼不能下,有饭不能吃,有钱没处花……好吧,越说越远了。
他想了想,点点头。
时间仿佛静止了,十八楼的人全部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向我行注目礼,表情愣怔,好像是看到了外星人一样。
我炽热燃烧的心瞬间冷了下来,不过半个小时而已,我就接连遭受到了两次重大的打击。
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对方打断:“鬼吗?我才被你吓了一跳呢!蓬头垢面地一个人坐在这里搞什么名堂?大妈。”
保安室大爷拽住了我,笑嘻嘻地说:“你这太慢了,赶不上,骑我的电动车!”
有人说,话说三遍及三遍以上就会彻底改变原语句的含义。比如我说了三遍“不认识”,就代表着“我认识”。
我含笑点头接过来,三下五除二就把它们全部倒进了我饥饿的胃里。
刚才还在嘲笑我的左拉脸“唰”地一下脸就红了,他小声说:“哥,不是让你别叫我的真名吗?”
这时候,车窗已经合上,车子加好了油,渐渐地向前移动着。我快步追上去,敲打着车窗,车子停了下来。
我无语,想着:“你就不要那么腼腆了,承认了吧!承认了也没什么丢脸的。”
我怕他跑出来骂我,于是早早关了电脑,躺在床上准备睡一个美容觉。
我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一屁股坐在地上,只觉得浑身发麻,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我……我以为……以为你是……”
我陷入了深度思考中,拿起杯子继续喝牛奶,而这时,地板突然猛烈地晃动了一下,玻璃杯从我手中滑落,纯白色的牛奶洒了我一身。
我听到“地震”两个字头都大了,不过既然他误以为我是楼下的,我也就先承认了,因为我实在是懒得解释,看他那么能说会道的样子,如果我说我是住楼上的,免得他又要去找让楼上感觉地震的原因。
“什么?有那么丑吗?”
我正在睡梦中使劲儿用钞票砸刘大肚的脑袋时,手机突然暴躁地响了起来。
我家在十九层,而现在我所处的位置是十八层,也就是我的楼下。
2010年的那个夏天,我和原来的出版公司顺利解除了合同,彻底沦为了一个自由人。目前正在创作的是一本悬疑推理小说,可小说仅仅写了一个开头。两个月以来,我一直在重复修改开头的艰难日子中度过。
我以为自己是因为饥饿太久而产生了幻觉,所以使劲儿揉着眼睛,可那个身影并没有消失,反而是突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我不禁自我嘲笑一番,又嘲笑了一番那个所谓和*图*书的文学社之后,我觉得暂时去参加一次会议也好。反正坐在家里什么也写不出来,全当是外出散心了。
我赶紧摸兜儿,然后点头:“确定,现在很确定,我把钥匙忘在了家里。”
我回忆起上大学时,开始写小说,写的第一本书正好赶上了好时候,不仅出版挣到了稿费,还在青春文学界一夜成名。所以大学毕业后,我仗着自己稍微有一点文艺细胞,便放弃了找工作的好时机,全职在家写作。
可左凡柯好像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反而是站在那里和我聊起了天:“那你可以走楼梯下去啊,只有两层而已,不费劲。”
左凡柯搀扶着我慢慢地走到十七楼,礼貌地和我说过再见后才上了楼。
他看向我:“你的手机多少钱?算了,这都给你,够了吗?”
“什么?”我想了一会儿说,“你还是叫我‘大妈’吧,我更喜欢这个称呼。”
我的第一本书《爱情游戏》畅销后,紧接着流行的势头本想来一个“爱情三部曲”,所以第二本书就在刘大肚的威逼利诱下取了这么一个白痴的名字—爱情小说。没想到的是,我的三部曲还没有完成就突然惨遭截肢,现在想来都让我不禁潸然泪下。
他摘下墨镜,上下打量了我一番,不客气地问:“你有事吗?”
“身体?我身体很好啊,喂,你们……”
那天,我一时冲动就把老板给炒了。
他的声音虽然小,可我的耳朵却灵得很。
我瞪着他:“既然你喜欢这个人,难道不应该查一点她的资料吗?要知道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长什么样子,喜欢什么样式的耳环之类的,这些统统都应该是作为一个粉丝的必备条件啊!”
故事的主人公设定为一个四十多岁离异的男性警官,姓李,在两件看似毫无关系的凶杀案中发现了一条惊人的线索。这个线索将是我整本书的点睛之笔,只是到目前为止,我并没有从这两起案件中摸出任何头绪。
“快给我啊!”他催促了我一声,不得不说,就连他不耐烦的表情都那么有魅力。
他那么年轻,却那么有气质,好像是从几千年之前穿越过来的古人一样。虽然距离他不是很近,但在灯光的映照下,我可以看到他忽闪着的睫毛上沾着点点金粉。他整个脸的比例也是那么的恰当,鼻梁俊俏,嘴唇丰|满,就连耳朵都如此可爱。对了,对了,还有他水葱般的手指,增之一分则嫌长,减之一分则嫌短。
他一边摩挲着书的封面,一边说:“嗯……还行吧!”
什么?他把我当成女鬼也就罢了,竟然还叫我大妈?
“又怎么了?”我谨慎地回头。
紧接着,就是我骑着颤巍巍的电动车飞驰在人行道上,追赶那辆可恶轿车的画面。
只是,所有的计划向来都没有变化来得快。

楼下的新邻居

我迷糊地摇摇头,她打了一个响指:“这就对了嘛!他一定喜欢男人!”
他真的像是傻了一样,几秒钟后又笑了起来,他一定认为我疯了。
就在我起身的瞬间,从巧克力的盒子中滑落出一张卡片来,不过我发现它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早晨了。
反复思量之后,我终于在忐忑中拨通了公司的电话。
那人恍然大悟,指着我的鼻子说:“是你。你……哦,上午我们见过不是吗?你是地震小姐,对吧?”
在那之后的很多天里,我都觉得自己简直酷毙了,我为我自己感到骄傲,心中暗爽不已。
左凡柯看呆了:“哦,抱歉,家里面吃的东西只剩这么多了,没想到你这么饿,我还有点速溶咖啡,要不你也来点?”
紧跟着他的笑容,好像所有人都开始嘲笑起我来了:“哈哈,你快点放弃写作吧!根本就没有人喜欢你的书,你的书糟糕透顶,滚出文艺圈,滚出文艺圈……”
我一时无语凝噎:“我……啊!我发现我好像忘记带钥匙了,所以就在这里休息休息。”
我总算明白了,怪不得我坐在沙发上能够感觉到强烈的震感,原来一切都要归功于这两个直径大约半米的庞然大物。通过目测,我大概看得出来其中一个柱子的顶部正好贴合在我家沙发的位置,震感也一定是装修队野蛮施工造成的。
刚往下跑了一层,我就傻眼了。
李警官慌乱中开了几枪,可惜都没能打中,他便把目光聚焦在了外面的敲门人身上。只见他熟练地把子弹上膛,左手托住握着手枪的右手,身体斜侧着,一看就知道他身手灵活,可刚刚为什么又失手放走了凶手呢?一切都那么令人难以想象。
我停止动作,小心翼翼地用手指捅了对方一下,肉乎乎的,还有温度。
一个人时,我常常自己安慰自己:“离开了这样一家公司,离开了这样一个老板,是件好事才对。”
我怒了:“我的书卖得不好,是因为我没谈过恋爱吗?啊?”
“可我去你家时,看到你家里有人啊?”
还好那时的我神志还算清醒,懂得一些自救常识。我的理智告诉自己:出现突发|情况时不能乘电梯,否则就是自寻死路,于是我沿着安全通道向下狂奔。
“其实都是—同性恋!”
“好像—忘带钥匙了?”
我顿时满脸黑线,没有预料到这个离我最近的粉丝竟然还是一个黑粉,但我天生就是一个不把砂锅打破誓不罢休的人:“可我刚才问你喜不喜欢她时,你点头了呀!我都看到了。”
他的手指也是那么漂亮,我有些不忍心把肮脏的手机放到他的手心里去。
只是眼前的这个顾西西,难道就是多年前躺着也中枪的那位同门师兄?
我抢先一步答道:“对,我就是疯了!我不疯才怪呢!”
“你是从外星球来的吗?连‘粉丝’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我真是败给你了!”
我看不清楚他的样子,说实话,我根本就不敢看。
毫无疑问,我说谎了,因为根本就没有一家公司和我有签约的意向,大家早就把我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好在靠着前几年挣的稿费,我还能够支撑一些日子。可是一旦恋爱成家,势必就会给我造成强烈的经济和精神负担,所以我早已计划好,一年之内尽量避免接触任何雄性动物,就连养了三年的小公猫都咬咬牙送给了朋友。
嗯,除了那两个奇怪的柱子以外,其他的东西倒是蛮正常的。
那本遭人诟病的《爱情小说》早已被人们所遗https://m•hetushu•com.com忘,它就像是名牌包包的珍藏版一样,你可能听说过,但就是买不到。
再加上左凡柯说他家里还有一罐可乐,虽然刚刚搬来东西有限,但他很愿意把那罐可乐也奉献出来。听他这样说,我还用得着思考吗?
那一刻,我才彻底清醒,原来在我纠结的这段时间里,他和他的啤酒肚早就坐上飞机欢乐去了。他果真没有把我的事情放在眼里,更别提放在心上了。
我拼命站在客厅跺着脚,突然动作停止,好像想到了什么。
只是,这样富有浪漫气息的画面注定不会发生在我身上。
“那就没错了,是一个名叫‘在云端’的匿名客户要求我送到这里来的,请您签收。”
当时年少青涩的我特别相信室友的这一推论,但现在想想,世界上的事情哪有什么是绝对的呢?就像我一样,从来都没有交过男朋友,可这并不能证明我的性取向就有问题。
我数了数,差不多有一千块钱。
他邀请我坐下,递给我一罐可乐,礼貌地说:“请用吧!”
我赶紧低下头去,看到我的名字被印在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少女的手臂上,那少女在美工的笔下活灵活现,娇羞态十足。这种类型的女人应该没有男人不喜欢吧?
“我刚搬来,想认识一下大家。对了,这一家没人吗?就差这家还没有送。你认识住在这里面的人吗?”他指着我家的房门问我。
很快,一个男人在我诧异的目光中闪亮登场。
因为不常外出的缘故,我那长年存放在地下车库里的自行车,上面爬满了蜘蛛网。蜘蛛网的厚度从侧面印证了我的资深宅女指数。
她越是卖关子,越是拉长音调,我就越是好奇。
终于,在李警官越过重重阻碍,拨开层层迷雾,马上就可以一睹真凶面容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了诡异的敲门声。凶手同时发现了李警官,掩面仓皇而逃。
我用手合上下巴,细细欣赏着。
我再次盯着巧克力看了半晌,实在想不通是谁吃饱了没事干给我寄什么巧克力!总之对方一定不是我的朋友,大家都知道我这辈子最讨厌的东西就是巧克力了。别人吃了它会发胖,而我吃了它却会拉肚子。
我茫然地盯着快递小哥看了半晌,直到快递小哥被我看得脸红耳热地低下头做羞涩状的时候,我才回过神来。回神之后,却又突然想起,自己今日外出回来后竟然忘记了洗澡。我大叫了一声,把快递小哥吓得一哆嗦。
这让我想到几年前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情景,那时他还没有现在这么胖,自然也没有现在这样势利。
可一周后,等到新鲜劲儿过去了,我才开始后悔。
那天,我还没有走出小区的院门就被一辆飞驰而过的轿车溅了一身的污水。
我瞪了那个女人一眼,什么也没说。
落款写着:彩虹文学社社长—顾西西。
我最终还是输在了最后一个红灯上。我摘下头盔,汗流浃背地下车跺着脚。一路上只顾追车,却忽略了我还有一项不认路的“特殊技能”。
“不是,我根本就没有见过她本人,现实生活中真的有这个人吗?”
所有的事情我都想到了,就是忽略了一点:以我此时的窘状,怎么能接待我的粉丝呢?想到这里,我擦了擦口水,把头发弄得更乱些,希望他千万千万不要认出我来。
我试探地问他:“你……很喜欢这本书吗?你觉得好看吗?”
就在我百无聊赖,把之前二十多年的人生细细地回忆了一遍之后,又冥思了一番生存的大道理后,太阳终于落山了。
我一边津津有味地喝着牛奶,一边读着卡片上的内容:“亲爱的作者朋友,您好!”
我的拒绝引来了电话那头长久的沉默,过了一会儿,竟然换了一个女人的声音:“露珠小姐,我一会儿把时间、地点发到您的手机上,您……身体好一点再过来吧!”

过气的畅销书作家

我缓了一下心情,对她说:“等刘编回来了,请你告诉他,不,通知他,我们之间的解约手续还是尽快办了的好,好几家出版公司都在等着我签约呢,我的时间可耽误不起!”
“喂,你干吗?”
我太懒了,所以就这样吧。
看他毫无反应,我凑近了,指着书上的名字解释道:“就是说你是不是喜欢这个人?”
幸亏左凡柯对这一领域的知识没有什么涉及,他遗憾地努了努嘴:“哦,那改天吧!你不回家吗?要不要我送你?”
闺密怕我不相信,还特意拿一个人做比喻:“你看那个人,名叫顾西西,长得帅,家里又有钱,但你什么时候看见他身边出现过任何的雌性动物?”
我赶紧截住他的话:“不行啊,不行,我今天……今天我大姨妈要来!”
我抓起那张卡片,再次仔细确认了一遍,目光最终定格在了“顾西西”三个字上。
他的这种行为严重地侮辱了我,虽然我很缺钱,但还不至于靠这种手段来骗钱。
保安室大爷喝了一口水,淡定地答道:“小姑娘,不要着急嘛,冲动是魔鬼。你反映的这个问题可不归我管,这是物业公司的事儿。哦,那个,那个,地上的东西是不是你的?”

倒霉的同门师兄

这样一想,我就来了兴致,跳下床,洗了一个香喷喷的澡,穿上我最漂亮的连衣裙,戴上遮阳帽,背上挎包,兴致盎然地出了家门。
我屏住呼吸,拍打着车窗:“喂,你把我的手机压坏了!喂!”
“那不就行了?我告诉你,我就是要写推理小说,你爱出不出。我还告诉你,这些年跟你合作我也受够了,你以为我就想写那些狗血流了满地的小说吗?每次都是在你的强烈要求下把稿子改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最后改得面目全非,连我这个亲妈都认不出了!”
“原来你说的‘粉丝’是这个意思啊,那我想你误会了,这本书是几年前我逛书店时随便买的,无聊时随手翻了一下而已……嗨,我跟你说这些干吗,快喝吧,一会儿就凉了。”
“那你是不是我……露珠的粉丝?”
只见他迅速打开房门,眼神却立刻黯淡了。原来门外什么人都没有,难道刚才的敲门声都是自己的幻觉?要不然就是凶手有帮凶?既然有帮手,为何不朝自己身后开枪,反而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呢?
摸了一下湿漉漉的口袋,我恍然大悟,没有了手机,怎么打电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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