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亮穿越了,附身在了一个叫高飞的年轻小将身上,从此三国发生了改变。
收猛将,招谋士,训练死士,特种兵,屯兵百万,鏖战于群雄之间,他是冷酷无情的霸主!
为俘获美人心,他无所不用,在美人的膝上,他是个率性而为的真汉子!
平定四方蛮夷,恩惠于天下,他是民心所向的帝王!
远征海外,横扫大陆,他的东方铁骑所向披靡,是那个时代的大殖民者!
一名有着自己道德标准的国际著名反千高级督察,穿越至满朝的奸臣和拥有一名昏庸皇帝的北宋末年的故事。
本书非争霸种马文,也非铁血统治文。
虾说:强权不能主导一切,智商为一切之根本。也许40%智商,40%努力,外加20%的运气就是本书说的一切。
PS:历史文有BUG,没有BUG的历史文不是好的历史文。
那是一个民族堪称悲壮的历史。一个古老的国度,在面临异族入侵,人民面临灭绝的时候的一次血腥的绝地反击。
他只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俗人,他只是一个希望能够尽忠职守的藩镇,他只是一个爱美人不爱江山的血性男子。
为了报仇,他义无反顾的踏上了征程,从此以后,他的身边多了许多志同道合的伙伴和属下;
为了拯救百姓,他毫不犹豫的出兵北国,不管面对着多大的困难,他也毫不退缩;
为了报效朝廷,他的大军征战了大半个清风国土,可是依然无法挽回衰弱的国势和赢得别人的信任。
后来,为了他心爱的女人,他开始征战天下。
杀人亿万,灭族无数。他建立了一个庞大而又强盛的王朝,横跨大陆,纵横天下。
他死之后,他的遗体被安葬在那座由数十上百万尸骨建成的墓地之中。
陪伴他的,除了那累累的白骨,就只有他心爱的女人。
在他的墓碑上,只有这样一句话:凡触我大帝逆鳞者,虽血洗河山,我必诛之。
【香艳故事,铁血军旅,史诗战争】:
军阀之子,风流少帅,美女如云,过着神仙也艳羡的滋润生活。
然而,一场巨变,令他家破人亡。
日寇入侵,山河破碎。国仇家恨,逼他走上了报仇雪耻的道路。
且看昔日的风流三少,如何成为令日寇闻风丧胆的一代军神!
2008年一个特种兵在演戏中无意间穿越了时空隧道,进入了抗日战争爆发前的中国。
他凭借自己的家族和自己所擅长的军事技术,把一群普通的家丁、新兵、土匪训练成了拥有现代战术技能的特种兵,并且这群特种兵在他的带领下于日寇展开了一场场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战斗!
为爱他变得嗜血!为国他带领军队以少胜多展现铁血军人本色!
阵地战、游击战等各种战法他信手拈来,所到之处令日寇闻风丧胆!
泱泱大宋,水深火热,朝政腐败,民不聊生,烽烟四起,外族觊觎。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且看我,凭手中长剑,青锋三尺;唤世间好汉,铁血一心。
虎贲三千,复收燕云旧地;龙飞九五,重开华夏新天!
铁丝网,监视岗,探照灯,一个被人遗弃的角落;大囚衣,小饭盘,重刑犯,一群大家淡忘的人们。欺诈、压迫、阴谋;铁血、情义、拳头;社会、人生、命运……
狱中我为王!清溪市。东城区。城东警署。
白向云停住脚步,仰头望了大门顶那国徽一眼,心中仿佛松了一口气,又仿佛压抑了几分,不由用力摇了摇头,深吸一口气,抬脚跨进了警署大门。
值班室的门卫听到他有些沉重的脚步声,抬了抬眼皮,见到他一身西装革履的光鲜样,一言不发的又拉搭下眼皮继续看他的报纸。
在布满尘封的记忆中,在历史遗忘的角落里,还回响着66年前的枪声,为了争夺中华民族的生存之路,在茫茫丛林之中,在缅甸的崇山峻岭中,曾经躺下了中国远征军官兵十余万具骸骨。
这是自鸦片战争后,中国军队第一次踏出国门迎战强敌,英勇无畏的中国军人以鲜血和生命为代价,重新打开了国际生命线,粉碎了日军双面合击以灭亡中国的战略意图,打开了通往东京的胜利道路。
战争不可能没有遗憾,为了这段被遗忘的历史,全力将所有遗憾全部弥补!重造远征军再战缅甸……
当国破家亡,当山河破碎,当强敌入侵,当一个民族面对生死存亡,我们需要的是最血腥,最狂放,最张扬,最能激发起每一个士兵不屈、不败战魂的铁血英雄!
我们需要的,是一支以坚攻坚,以强克强,强大的可以让任何强敌为之却步的铁血雄师!
这是一部描写中国第五特殊部队创始人传奇一生的小说,这是一部贯穿抗日战争、抗美援朝,对印自卫反击战,再现战火飞扬的血之篇章。这是一群让我们肃然起敬的战士,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永远铭记的英雄。请每一个中国军人,牢牢记住那个时代的英雄,留给我们的两句话:
宁为战场亡魂,不做亡国之奴!
云雷方屯,龙战伊始,有天命焉,有豪杰焉。
远看千年路,古人寂寞长。金戈铁马写辉煌。往事流光不在,令人费思量。和戎难崛起,铁血铸盛唐,慷慨少年写文章。帝国如诗,帝国如朝阳,帝国气吞寰宇,泽被四野八荒。
坏李二的事,抢李二的老婆,抢李二的江山。哎,看看这个家伙如何完成从一个治世之能臣变成一个乱世之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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